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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的叶片入了秋洒下一片浓郁的金黄色,光是想想就让人觉得如梦如幻……当然我的幻想被梓枫一句“现在太早”无情的戳破了,刚种下的小苗干瘦干瘦的,伸出的小枝光秃秃的也没能生出叶芽,如同一个闹饥荒逃难的孩子,等待着营养。“如今,树已高过了人头,待到盛夏时节,总可以躲在它的扇叶群下纳凉了吧。”我寻思着在这树下置一个小桌和几张小凳,等梓枫闲下来的时候可以坐在这下面小酌几杯,也是人生快意事。他这几年把自己的精力都投入到了民生国事之中,而我能做的只有尽心尽力为他做好后勤工作。我不像皓辞,从小接受军事化的训练,可以为梓枫带兵打仗,即便我是将门之子,也改变不了手无缚鸡之力的文生体质。我今生与兵器战场无缘分,只能有多大劲儿就出多大力了。我和皓辞充当着梓枫的左右手,如今持剑的手消失了,那么执笔的这只手呢?如果可能的话,我会一直陪着梓枫吧,除非他不再需要我了。“你在我的银杏树下苦思冥想什么呢?”梓枫突然就站在我的面前,我之前走了神竟不知道他从哪个方向来的。“这真是想谁来谁啊。”我朝天空扫了一眼,太阳还没过头顶,“你这个时辰不应该是在和大臣讨论朝会事宜吗?”“不想讨论了,说来说去都要吵起来了。”“你和那些老臣吵架?”我装傻一般的发问得到的自然是来自皇帝嘲讽的眼神。“北长王的领地又开始不安分了,造反的小动作频频,那一帮老臣整天人心惶惶,一直说要打回去,听的我头疼。”“哦,北长王那边的小动作我也听说了。”我虽然是个后勤,可这等国家大事我还不至于充耳不闻。“那你有什么好的对策吗?”“这……需要对策吗?当年先皇的天策军杀的北长军片甲不留,北长王惨死战场,他的地界早已没了元气,如今还能苟延残喘的活着完全是靠着神来的运气。”我轻笑道,“你忘了天策军的军首是谁了?皓辞那家伙怎么会让他们轻易就翻身存活呢。”“说的也是。”梓枫说这句话的时候转身背对我,他将手轻轻附在这银杏的树干上,我看不到他此时此刻脸上的表情,那一定是心绪翻滚后的绞痛还未平复吧。当年北长军被天策军砍掉不少人头,皓辞首当其中成了北长军怨恨的对象,那一战太过惨烈,皓辞命丧血场,不能魂归故里,这是梓枫最不能接受的一个事实。不管过多久,皓辞在他心上剜下的一个深坑都无法填平。“之苍,我们去莲宫吧,我想看看那几株紫阳花怎么样了。”梓枫才不管我是否同意,他说要去,那我只能奉陪无二话了。自从皓辞没了以后,他便再也没有主动去过莲宫了,我怕那几株没人管的紫阳花早就随着皓辞一起长眠了。第12章暗观莲宫娘娘是墨皇的义妹,虽不是天生的公主,但也有着堪比公主的地位。皓辞出生的时候,墨皇还亲自为他挂上了长命锁,并在莲宫大摆筵席十日,比梓枫的待遇还好。莲宫的人都非常宠爱他们的小殿下,巴不得个个把心窝子掏出来给他。莲宫娘娘天性温润,皓辞在脾性上随了他的母亲,但是胆识跟了他那骁勇善战的父亲。我们三个人在年龄上要较真了说,皓辞是要比我们大一点点的,可“这一点点”我和梓枫都自动无视了。在我们一同长大的岁月里,皓辞一直在无形中更多的照顾我们,有好东西优先让给我们,有困难也抢着在我们前面挡着。他总是以“保护梓枫”作为理由,顺带着也磨练我,因为我和他的使命就是为梓枫保驾护航。我以为我们三个可以一直以这样的状态活下去,等梓枫登上帝位,我们要开创一个前所未有的时代,名垂青史。梦是好的,但圆梦的路却是用鲜红的血铺就的。皓辞走了以后,莲宫娘娘不堪失子之痛,一病不起。曾经灿烂鲜艳的莲宫因为主人的消香玉陨而失去了光泽,直到最后再没有一丝活气,令人唏嘘不已。虽然莲宫已废,但作为宫廷内务,还是会安排人去定期打扫宫室,修整杂草,毕竟它还是皇宫的一部分,这皇帝的大家院落不能太晦气。“为什么突然又想去了?”走在路上,我还是忍不住问了。“什么为什么?我不是说了我想看看花吗……”梓枫的回答避重就轻,敷衍的要命。“你正经点,我是认真问你的!”把别人真心实意的关心当做笑谈的人最可气了。“……想去,需要理由吗?如果说前几年我是害怕,那么现在我就是在接受这个事实。既然已经明白了,又何来恐惧?”“那你是彻底释怀了吗,对皓辞的逝去,是认命了吗?”“我还不知道,该去认什么样的命。”我从梓枫的眼睛中看不到死灰,他依旧捧着对皓辞的那份爱意不觉累。我也爱皓辞,但那是兄弟情谊,可梓枫的那一份爱却是不能言。皓辞当年所种的紫阳花位于莲宫中厅的花廊前,那个位置显眼,每一位从莲宫门口步入花廊的人都能看到。如今花廊上再也没有宾客满盈的景象了,也没有赞花的人了,莲宫的凄凉惹人垂泪。我和梓枫轻轻踏上花廊,手扶着围栏,每一处手感都是儿时的一种回忆,虽然木已生涩,但我耳边依旧充斥着往日的嬉闹之音。“梓枫,那几株紫阳还活……”梓枫走的比我快,从视线角度上他会比我先看到那几株紫阳花,我是想问他那花儿是否还好好的活着,话还没说完,梓枫就默默地开始向后退,差点踩着我的脚。“怎么回……”我的话第二次被打断,梓枫捂住了我的嘴,带着我躲了起来,我睁大了眼睛想知道这是什么情况,只见有个穿着杂役衣服的人正在专心致志的为花浇水,如果不是那张脸,我可能轻易想不起来他是谁了。这是一叙,他愈发的清秀了,骨架也稍稍长开了些,和皓辞的相似度再进一步的扩大,若是换一身小公子的衣服,真的分不出来了。一叙养护花枝的动作娴熟,想来这么些年都是他在照顾着皓辞给故人留下的唯一念想。他的一举一动梓枫都看在眼里,由于我们在暗处,他不晓得周围有人,还自顾自的哼起了不知名的小调。杂役的日子不好过,干的活繁杂且多累,我没想到他能坚持这么久。而且我看得出来,他现在很享受和花儿在一起的是时光。如果我手边有纸笔,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画下来。“糟了,把打回来的水全用来